
东文明委〔2013〕2号
东安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关于调整东安县志愿服务活动协调
小组成员的通知
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党委,东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,各乡镇场党委,县委各部委、县直机关各单位、各人民团体党组织:
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,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,对东安县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成员进行调整,调整后的小组成员如下:
一、东安县志愿者服务活动协调小组
组 长:欧阳冬子 县委常委、县委宣传部部长、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
副组长:涂世国 县政府副县长、县文明委副主任
成 员:文军淞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县文明办主任
潘尚荣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、副主席
李爽杰 团县委书记
蒋素华 县妇联主席
唐绍林 县科协主席
黄超泉 县科技局局长
文林春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
陈美娥 县残联理事长
陈世柳 县卫生局党委书记
蒋建斌 县公安局副局长、县交警大队大队长
吴志勇 县老龄办主任
李林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
雷淑华 县慈善办主任
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,由文军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日常工作。
二、工作职责
(一)协调小组职责
1.负责全县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;
2.负责全县志愿者组织和全县志愿者的招募、登记注册;
3.负责指导、协调志愿者培训;
4.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,总结推介先进经验。
(二)成员单位职责
县文明办——履行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,负责召开协调小组联席会议,负责协调县新闻媒体宣传推介志愿服务活动;
县民政局——负责协调、指导和推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,负责各类志愿者组织的注册登记;
县财政局——负责对志愿服务活动依法提供资金支持;
县总工会——负责协调、指导和组织推动志愿者联合会志愿服务活动,指导协调志愿者的培训;
团县委——负责协调、指导和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,负责指导、协调青年志愿者的培训;
县妇联——负责协调、指导和组织推进巾帼和家庭志愿者活动及志愿者的培训;
县科技局、县科协——负责协调、指导和组织开展全县科普志愿者服务活动及科普志愿者的培训;
县残联——负责协调、指导和组织开展好扶残助残志愿者服务活动及志愿者的培训;
县红十字会——负责协调、指导和组织开展好重大突发事件、自然灾害等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活动,协调、指导志愿者培训;
县老龄办——负责动员、组织、指导老年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和老年人志愿者的培训;
县交警大队——负责协调、指导和组织开展全县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培训;
县慈善办——负责发动和联络各类慈善人士参与志愿服务活动,对志愿服务活动依法提供资金支持。
三、实行联席会议制度
(一)例会制度。每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参加的工作例会。由县文明办牵头组织召开,总结上年度工作,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。
(二)专题会议。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,会议内容由有关部门提出,报请协调小组领导批准,专题研究志愿服务工作中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。
东安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2013年3月16日
责编:东安
下载APP